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保护内容有哪些?

美术作品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任何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美术作品都可以受著作权法保护。“独创性”是指美术家独立创作作品,而不是简单复制另一个美术家的作品。不过,“独创性”并不需要作品的每个组成部分都是美术家独创的。一副由许多作品拼贴而成的拼贴画,或者根据一帧版画绘制的油画,只要取得原作者同意,并且该新作品对原作品有明显改变,或加入新的内容,一般均可取得著作权,因为拼贴画或油画的创作者为原作品增加了独创性内容。

美术作品完成后著作权自动产生,不论是否登记,都享有著作权。但在著作权人的维权实践中,因未办理著作权登记而不能有效证明自己是权利人,从而导致败诉的后果。因此,我们建议申请登记。通过登记,对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造型艺术作品等确认权利归属,运用法律合法保护自己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