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的创作性质分为几种?

作品的创作性质分为:原创、改编、翻译、汇编、注释、整理、其他。

原创作品:指作者独立完成的创作。原创作品的意思就是内容不是抄录别人的,而完全是自己创作的,包括原创文学、原创音乐等等。

改编作品:指在原有作品的基础上,作者通过改变作品的表现形式或者用途,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属于演绎作品的一种。如将小说改编成电影、戏剧、舞蹈等作品形式。但改编作品无论采取什么表达形式都应与被改编作品的精神内容相一致,而绝不能与被改编作品表达相反的命题,否则就是对原作品思想内容的篡改或歪曲,是侵犯原作品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行为。

汇编作品:指作者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称为汇编作品。汇编作品的构成成分既可以是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及片段,如论文、词条、诗词、图片等,也可以是不受版权法保护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如法律法规、股市信息、商品报价单等。

注释作品:注释是一种再创作或演绎创作的行为,注释人对其注释享有新的著作权。他人对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进行注释,应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对处于公有领域的作品进行注释,注释人对其注释也享有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