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作品可以获得进行版权登记?

模型作品: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图形作品: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美术作品:绘画、书法、logo、漫画、插画、卡通形象、平面网页、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影视作品:短视频、宣传片、广告片、动画片、电影、微电影、综艺节目等,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建筑作品: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摄影作品:照片及各类写真等,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文字作品:小说、商业计划书、剧本、歌词、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音乐作品:歌曲、音乐、音频素材、铃声等交响乐等; 

戏剧作品: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曲艺作品: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舞蹈作品: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杂技艺术作品: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其他作品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